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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報業傳媒集團宣傳合作項目市場調研公告

發布日期:2024-08-26 訪問量:875次瀏覽

我院擬采購以下項目,現進行公開詢價。請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提交資料,提交的報價需要有支撐材料作為依據。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2024年惠州報業傳媒集團宣傳合作項目

(二)項目內容

 1.科普宣傳欄目:在《惠州頭條APP》里開設惠州二院的科普宣傳專欄,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及科室特色,針對當下心理熱點話題或健康節點,分析成因,對如何預防,家人朋友應給予心理健康障礙患者怎樣的關愛等問題,做心理健康科普宣傳,共12期,在惠州頭條APP內進行宣傳推廣。可選擇優質科普性稿件制作成視頻同步推廣(至少3條),科普宣傳內容同步在掌中惠州APP、惠生活go、惠州大健康等微信公眾號推廣宣傳。

 2.視頻拍攝制作:根據相關節點,由惠州日報負責拍攝制作宣傳短視頻,每期時長在3分鐘內,共3期視頻,在惠州日報社旗下視頻號宣傳發布。

 二、市場調研時間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8日

三、市場調研截止時間:2024年8月28日下午5點

四、響應文件內容

響應公司在有效的市場調研時間內主動向主辦科室提供項目的相關信息(如含詳細的方案、報價等,響應公司向醫院自愿提交的方案等附件材料在提交醫院后視為無償提供,不涉及任何知識產權歸屬問題,醫院無須支付任何費用。)并附以下資料清單(紙質版與電子版掃描件各一份)

1.市場調研表加蓋公章;

2.報價單,應按報價單中所列明細提供分項報價及總價,只報總價無效,分項報價之和與總價不符的以合計總價為最終報價金額(格式附后,提供報價人聯系方式并加蓋公章);

3.供應商營業執照及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具有代表性的同類業績的有效合同(可公開部分)加蓋公章;

5.提供資料真實性承諾書加蓋公章。

五、供應商資格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響應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的獨立法人機構,在法律上、財務上獨立,并獨立于采購和代理機構的法人;

3.響應供應商具有從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和能力,在經營范圍內投標;

 4.響應供應商應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條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響應供應商需為市級官方媒體,覆蓋市直、各縣區機關單位、央企及退休軍人。

 六、提交資料地點及聯系方式:惠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紅花湖院區門診四樓社會工作部。

聯系人:范小姐  電話:0752-2182551

 

附件:

1.提供資料真實性承諾書

http://m.157831.com/uploads/20240826/44ef4b18d082099aab202fe30b02a9e8.docx

2.惠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市場調研表

http://m.157831.com/uploads/20240826/b71409833230ed735914183959dae981.xlsx

3.分項報價單

http://m.157831.com/uploads/20240826/b004687ce9839e22c687f6653771c03d.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