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級新聞媒體宣傳合作項目市場調研公告
我院擬采購以下項目,現進行市場/需求調研。請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提交資料,提交的報價需要有支撐材料作為依據。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2024年省級新聞媒體宣傳合作項目
(二)項目內容:
1.扎實做好精神衛生宣傳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現惠民護心、心理健康服務等方面的工作進展和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社會心理健康氛圍,促進公民身心健康。
2.短視頻拍攝并發布,結合醫院心理健康科普、紅花湖院區學科階段性成果等內容進行宣傳,共2期視頻,視頻時長1分鐘+,在南都app+全網推送。
3.南都app發布信息流,共3條,可圖文或視頻形式,圖文在500字+,視頻時長1分鐘+,結合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知識做宣傳。
4.提供階段性的內參服務:(1)了解問題、提供建議和意見;(2)推動問題解決和改進工作,促進“問題清單”轉化為“成效清單”。(3)根據醫院發展實際情況研判可能存在的輿論風險、民意風險、媒介風險等,并提供專業的輿論引導應對處置意見。對突發輿論事件提供緊急應對服務,包括提供信息發布、辟謠的信息傳播渠道服務。
二、市場調研時間: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8日
三、市場調研截止時間:2024年8月28日下午5點
四、響應文件內容
響應公司在有效的市場調研時間內主動向主辦科室提供項目的相關信息(如含詳細的方案、報價等,響應公司向醫院自愿提交的方案等附件材料在提交醫院后視為無償提供,不涉及任何知識產權歸屬問題,醫院無須支付任何費用。)并附以下資料清單(紙質版與電子版掃描件各一份):
1.市場調研表加蓋公章;
2.報價單,應按報價單中所列明細提供分項報價及總價,只報總價無效,分項報價之和與總價不符的以合計總價為最終報價金額(格式附后,提供報價人聯系方式并加蓋公章);
3.供應商營業執照及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具有代表性的同類業績的有效合同(可公開部分)加蓋公章;
5.提供資料真實性承諾書加蓋公章。
五、響應商資格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響應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的獨立法人機構,在法律上、財務上獨立,并獨立于采購和代理機構的法人;
3.響應商需與醫院有過合作的同類業績;
4.供應商需為省級新聞媒體。覆蓋省直、市直、各縣區機關單位、央企及退休軍人;
5.響應供應商需提供具體的實施方案;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7.不接受轉包第三方。
本次公開的市場調研是本單位采購工作的初步安排,需符合以上的具體需求。采購項目具體情況以相關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六、提交資料地點及聯系方式:惠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紅花湖院區門診四樓社會工作部。
聯系人:范小姐 電話:0752-2182551
附件:
1.提供資料真實性承諾書
http://m.157831.com/uploads/20240826/44ef4b18d082099aab202fe30b02a9e8.docx
2.惠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市場調研表
http://m.157831.com/uploads/20240826/b71409833230ed735914183959dae981.xlsx
3.分項報價單
http://m.157831.com/uploads/20240826/b004687ce9839e22c687f6653771c03d.docx